人不但应该享受生命,而且人还有一个更高的层次,就是人是有精神属性的,人应该享受自己的精神属性,享受精神的快乐。精神需要的满足,精神能力的生长和发展,是人生幸福更加重要的源泉和方面。
那么,人有哪些精神需要,有些什么样的精神能力呢?我套用柏拉图的一个分类,不过可能跟他的原意不太一样。我们可以把人的精神能力、精神属性分为三个方面:一个是智,智力,理性,人有思考的能力;第二是情,情感,人有感受的能力;第三是意,意志,人有实践的能力,能够支配自己的行为,这实际上是指人有道德和信仰上的追求。和三种能力相对应,智追求的是真,情追求的是美,意追求的是善。
我先讲第一点,人的精神快乐很重要的一个方面,是智力活动的快乐,通俗地说,就是动脑筋的快乐。这一点对学生来说特别重要,因为在学校里智育是主要任务,占据了最多的时间。智力活动的主要因素是什么?我认为有两个。一个是好奇心,人有理性,面对外部世界的时候,理性一旦发动,就会产生好奇心。另一个是独立思考的能力,你对事物感到好奇,发生了兴趣,就要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,探究它的谜底。一个人对事物充满好奇心,又善于独立思考,他就能充分地享受智力活动的快乐。
大科学家就是如此。爱因斯坦是怎么走上科学道路的?他自己回忆,他最早对科学发生兴趣是在五岁的时候,他爸爸送给他一个指南针,他看见里面的针自己会转,总是指向同一个方向,就觉得非常神奇。当时他的感觉是:事物内部藏着一个秘密,等着我去把它找出来。这正是一种科学探索的心情。事物内部藏着一个秘密——这是怎样的诱惑!把它找出来——这是怎样的成就感!前者是好奇心,后者是独立思考,这两者都给人以莫大的快乐。一个人始终保持这样一种心情,他不成为一个科学家才怪呢。爱因斯坦说过一句话:神圣的好奇心是一棵非常脆弱的嫩苗,很容易被扼杀掉。科学家是什么人?就是好奇心没有被扼杀掉的人,他们是幸存者。
好奇心之所以容易被扼杀掉,最大的敌人是功利心。我觉得在中国这个问题挺严重的,我们总是把精神价值看得很空,好像必须落实到物质的价值,否则就不承认它有价值。智力活动本身就是快乐,探索世界的秘密本身就有价值,我们对这样的观点是陌生的。实际上这涉及到一个根本问题,就是怎么看精神和肉体的关系。精神和肉体,哪个是目的,哪个是手段?人的精神能力,在这里是理性、智力,它的价值仅仅是为肉体服务吗?当然,无论个人还是人类,肉体的生存是前提,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前,我们不得不把主要精力用在满足生存的需要上,智力好像更是肉体生存的手段。但是,一旦生存的需要得到了满足,智力活动仍然只是手段吗?精神需要的满足是否应该逐渐上升到主要地位,我们是否应该逐渐把主要精力用在精神需要的满足上了呢?因为从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看,应该说肉体只是手段,精神才是目的。我们动脑筋,不是为了填饱肚子,只是因为动脑筋本身让我们感到快乐,智力的运用和真理的探究本身让我们感到快乐,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中,我们岂不更像是万物之灵?事实上,人类也好,个人也好,越是能够从精神活动本身中获得快乐,就的确是处在人性的一个更高的阶段上。
—摘自《青年与幸福》讲座(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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